2007年5月21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关上警报器 保安变内贼
钱骏 陈红艳

  5月16日,嘉善县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蔡某、曾某有期徒刑3年1个月和2年10个月。
  蔡某、曾某原系嘉善县某汽配公司保安。然而他们羡慕富人的生活,心态失衡,于去年6月至12月间,利用值夜班之机,关闭单位的红外线报警器,单独或结伙3次盗窃公司仓库里的铜废料,价值分别达到21000余元和18000余元。